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提出,“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地位”。如何理解“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该把纪律建设放到怎样的位置?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
对话人 黄先耀(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陈超英(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邓联繁(湖南省法学会廉政法学课题组组长、教授)记者 王彧王卓
■ 奋斗目标越宏伟、任务越艰巨,越要讲规矩、守纪律
记者:追溯历史,我们党是如何看待纪律问题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传达出“加强纪律建设”的信号意味着什么?
邓联繁:我们党无论在革命时期、建设时期还是改革时期,都一直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将纪律作为党的必备要素予以凸显。党于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共六章、29条,仅“纪律”一章就占9条,在所有各章中条数最多,表明党在成立初期就认识到纪律建设的特殊地位。西柏坡纪念馆至今还保存着我党“进京赶考”前定下的“六条规矩”,即“一、不做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平列”,显示出作为执政党的清醒与警醒。
陈超英: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毛泽东同志始终高度重视纪律建设,特别是在我省西柏坡提出了“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著名论断;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我们党要团结和组织起来,“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政治纪律、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组织纪律,再到此次全会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与党始终重视纪律建设一脉相承。
黄先耀:当前,我们党担负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加强纪律建设的任务比任何时候都紧迫繁重。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鲜明地传达出“加强纪律建设”的信号,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奋斗目标越宏伟、任务越艰巨,就越要讲规矩、守纪律的清醒和坚定,体现出对一切违反纪律行为实行零容忍的态度将成为一种常态。
■ 一些党组织和纪委抓纪律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重不落实
记者:眼下,我们党内存在哪些纪律问题?原因何在?造成了什么影响?
邓联繁:从巡视反馈看,我们党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工作纪律、保密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在组织纪律方面,有的地方出现违规用人问题,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严重。在财经纪律方面,一些党员干部贪污挪用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惠民资金等“救命钱”,性质十分恶劣。
陈超英: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有的无视纪律的严肃性,变相顶风违纪;有的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不抵制、不反对,甚至漠然视之。究其原因,一是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一些不良思想和文化思潮渗入,加上不注重学习,导致一些人迷失方向,动摇立场。二是反腐败体制机制虽已建立但还不够完善,给了违纪人员可乘之机。三是一些党组织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也是造成违纪发生的重要原因。
黄先耀:广东处在改革开放和对敌斗争两个前沿,加强纪律建设显得更加迫切和紧要。当前,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敏感性不强,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如听信谣言、到处传播消息,对中央大政方针妄加评议等;有的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我行我素,如私藏甚至伪造证件、不经请示批准私自出国出境,对个人有关事项不按规定报告、隐瞒“裸官”身份,以及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小团体等;有的党员干部以身试纪、以身试法,腐化堕落、大搞权钱交易。
这些问题,一方面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严重松弛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一些党组织和纪委抓纪律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重不落实。没有纪律,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松弛、执纪不严,必然严重损害党的威信,破坏党的战斗力。
■ 既然纪律是行为规则,那么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
记者:如何理解纪律建设的“治本”作用?如何理解政治纪律在纪律建设中的重要位置?
黄先耀: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规律认识的深化:一是党员干部出问题,往往都是从突破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二是教育、制度、监督等经常化的治本举措,都必须依赖纪律来保障,执纪有力,教育才有说服力、制度才有约束力、监督才有制衡力;三是纪律和法规其实都是反腐败工作规律的体现,把制度落实好、把纪律执行好,对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是一个直接的推动。
邓联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体现了纪律的本质属性,即党章规定的“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规则是制度的基本表现形式,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反复适用性。既然纪律是行为规则,那么纪律建设就自然是治本之策。
黄先耀: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党员干部腐化变质,从根本来讲,都是由于党性不纯、政治动摇。因此,必须把政治纪律作为最重要的纪律,抓严抓实。
邓联繁:政治纪律的关键是听党的话,跟党走;听党中央的话,跟党中央走。虽然纪律多种多样,但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在纪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这是由我们党的特点与所处环境决定的,即我们党的党员数目和党组织数目举世无双,领导的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防止四分五裂的根本保证。
记者:在扎紧制度篱笆的过程中,如何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在实践中积累了不少经验,有哪些可以实现制度化?
陈超英:当前,存在着党纪与国法有重复,没有突出政治纪律,内容繁杂等不足。比如,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中,就有许多与刑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要实现党规党纪与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需要尽快对现有的党内法规制度进行摸底、清理、修订、补充,特别是在修订党纪时做到既有统一,又体现差异,不仅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更要与国家法律区别开来,突出党纪特色,体现更高标准更严要求。
邓联繁:我认为,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一是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坚决反对在法律法规之外给党员干部“开口子”和特权;二是要坚持“党纪严于国法”的原则,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党规党纪按照“更严”的要求进行细化、具体化;三是对法律法规暂时不宜进行规定的事项,可以先制定党规党纪,先在党内实行,不断调整完善,充分发挥党规党纪对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作用。
黄先耀:必须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践中积累了不少经验,“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抓早抓小以及巡视监督、审计监督与干部监督联动等方面都可以逐步实现制度化。
邓联繁:以巡视为例,很多经验都可以写入即将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及其配套制度。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避免笼统、空泛;突出重点,坚持“四个着力”,避免面面俱到;创新组织制度,巡视组组长不固定,一次一授权;丰富巡视类型,在常规巡视外增加专项巡视;创新领导体制,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省级巡视工作进行领导;善用巡视成果,对巡视发现的问题与线索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 要让全体党员牢记,纪律是高压线,谁碰谁触电
记者: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如何保证纪律刚性约束,成为带电高压线?
邓联繁:纪律规定上首先要严,使之更有针对性、指导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而不能是“牛栏关猫”。
陈超英:要想让纪律成为带电高压线,关键要“通上电”。要对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对违纪人员实现真查处,做到人人平等、没有例外、没有特权,这样才能让全体党员牢记,纪律是高压线,谁碰谁触电。
“徒法不足以自行。”各级党组织要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加强党纪教育、党纪监督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始终抓在手上,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全党上下一起抓纪律建设的良好局面。各级纪委要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从严执纪、敢于碰硬,对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对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确保纪律成为刚性约束。
黄先耀:全面从严治党为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带来了最佳的机遇期,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命线。立足当前,我们要坚持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放眼长远,要长管长严,越往后执纪越严。唯有如此,才能改变“处处高压线、处处不带电”的状况,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纪律靠刚性约束,规矩靠内在自觉。加强纪律建设,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纪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当太平官,敢于得罪人,营造全党动手抓纪律的良好氛围。各级纪委要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瞪大眼睛,盯住纪律,当好党的纪律的守门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