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报送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2014年总结报告和201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管企业:
为了加强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总结投资工作经验教训,构建投资项目后评价体系,依据《天津市市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津国资规划[2012]8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有关规定,现就市管企业报送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2014年总结报告和2015年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市管企业要按照《工作指南》的要求,制定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制度,并及时报市国资委备案;
2、在总结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梳理统计2010-2014年完成的投资项目,科学安排2015年后评价项目,并编制年度工作计划;
3、各市管企业应认真总结2014年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成效和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撰写《2014年度市管企业后评价工作总结报告》;
4、建立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搜集、整理、反馈相关信息,逐步将后评价工作与投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形成闭环管理,切实改进项目运行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收益。
二、工作计划的内容要求
1、关于2015年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计划请示
简述2014年后评价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于没有按计划完成后评价工作的应说明原因,并列入2015年工作计划;下一步后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的制定或完善计划;2010-2014年完成的投资项目总体情况及2015年开展自我总结评价和后评价工作安排。
2、投资项目自我总结评价和后评价计划安排表
依据2010-2014年完成的投资项目情况,填列2015年进行自我总结评价和后评价的项目情况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三、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写内容要求
1、简要介绍后评价制度制定情况、全年自我总结评价和委托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后评价的项目项数、项目名称、进展及后评价计划完成情况等。
2、按项目分别介绍各自我总结评价和后评价项目的目标实现情况、评价结论、主要问题、对策建议以及对后评价结论的意见等。
3、归纳、整理后评价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和程序,整改落实和利用后评价结论进展及取得的成效等。
4、没有按计划完成后评价工作的应逐一说明原因,并说明下一步对应的安排。
5、后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以及意见和建议。
四、报送时间
1、请各市管企业于2015年1月31日之前,将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计划以正式文件形式(含附件-市管企业投资项目自我评价和后评价计划安排表)报送市国资委,并将电子版材料传至以下邮箱。
2、请各市管企业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2014年度市管企业后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及2014年度完成的投资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和后评价报告(由编写单位盖章的正式报告)一并报送市国资委(电子版同时传至以下邮箱)。
联系人:王玉平
联系电话:8360986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