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集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5年8月6日至9月22日,市委巡视六组对中共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城投集团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1月21日,市委巡视六组向城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城投集团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集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组织,亲自安排,推动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集团和所属企业两级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不突出,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问题,集团党委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围绕党组织主导决策、参与决策、选人用人、保障监督等任务,推动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把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统一起来,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和责任分工,完善“三会一层”议事规则,形成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形成责任共担、任务共促、队伍共建、成果共享的工作格局。把党的建设与推动企业转型发展同步谋划,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组织工作力量薄弱,监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集团党委配齐直属单位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充实纪检工作力量,配置专职纪委书记和监察室,建立纪检监察员派驻制度。建立“五位一体”监督体系,将监事监督、督查督办、法律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等资源有机整合,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大额资金专项审计和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制定集团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问责,对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的10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因所在单位发生违纪问题或问责不到位的3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同时,对市委巡视组转交的1件问题线索,认真核查,提出明确处理意见。
关于一些重大资金和项目管控缺位,廉洁风险和安全隐患较大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有些数额较大的工程项目不经招标或非法围标串标、转包分包;有的项目施工随意变更增项,虚报工程款;有的工程施工监管缺位,构成安全隐患”问题,改革机构设置,成立财务中心,修订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管理系统,加强资金的封闭运行和集约化管理,确保资金流向安全受控。成立基础设施部,拓展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范围,明确建设工程非公开招标项目的管理职能。制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十余项制度。开展拉网式自查,强化重点领域管理,开展招标投标、转包分包、工程变更、计量支付和质量安全“五个专项”治理,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部分投资项目监管失控,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问题,建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企业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行为、重大改革改制及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强化决策的专业审核。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细化监管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决策制度,实行事前论证、事中跟踪和事后评估。严格落实国有资本退出转让有关规定,确保投资风险可控和国有资产安全。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仍有发生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违规公款消费和购卡送礼仍然存在”问题,制定集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集团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食宿、办公用房等待遇标准和费用支出管理规范。以整治公款购送节礼、公款吃喝娱乐、公款境内外旅游、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公车私用及其他隐形变异的违纪问题为重点,开展明查暗访和专项审计,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1名公车私用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解聘行政职务处分,对公款购卡送礼的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下一步,城投集团党委将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和拓展政治巡视的整改成果,不断推进集团党风廉政建设,推动集团转型发展,为推进天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记者: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