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报复亲妈,却杀女中学生”一审宣判
15.01.2016 15:28
本文来源: 新华网
近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对新报曾报道的“为了报复亲妈,却杀女中学生”一案作出一审宣判。
经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判决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法官表示,陈某使用锤子击打被害人头部、肩部,并用手掐被害人颈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被害人身体多处轻伤、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惩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鉴于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记者张家民 庄术梅 通讯员何研)
[责任编辑: 金鑫 ] [编辑: 金鑫 ]本文来源: 新华网
15.01.2016 15:28
故
事
滨海旅游区域将建社区服务中心
项目计划2020年投用 从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发改委
生态城厚植投资兴业土壤
出台一系列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举措发改委
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成功走上康庄大道
── 二论习近平总书记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