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咨询、投诉、建议”说明

29.03.2016  13:15

招投标“咨询、投诉、建议”说明

一、提交留言说明

  为确保您的留言及时通过审核并尽快得到回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说明:

  一、您的留言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为有效留言:

  1.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

  2.真实且有效的联系方式;

  3.真实且有效的电子邮箱;

  4.留言内容有实际诉求且只反映一方面问题。

  * 除姓名外,我们将严格保密您的其余个人信息。

  二、您的留言如涉及以下内容,将认定为“涉法、涉诉、缠访与敏感问题”不予受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涉及国家机密的留言;

  2.应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正在进行或已完成司法程序、行政复议、劳动仲裁的留言;

  3.恐吓、威胁、诽谤他人或单位的留言;

  4.对同一问题恶意连续、重复提交的留言;

  5.虚假、语言模糊、问题阐述不明确的留言;

  6.使用侮辱性、歧视性等不文明语言的留言;

  7.易引起恐慌、网络群体性事件等问题的留言;

  8.投诉、举报或已在信访部门反映的留言。

  三、您的留言如涉及以下内容,将认定为“超范围留言”不予受理:

  1.不属于本市管辖范围内问题的留言;

  2.不属于我部门管辖范围内问题的留言;

  3.涉及广告内容的留言。

  四、留言提交、回复及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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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留言提交成功后,我们将通过您预留的邮箱回复。

二、栏目网址链接

http://www.tjjt.gov.cn/Page/Consult_ZWGK.aspx?NCode=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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