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有好工作 持械劫金店:男子当场落网被处刑罚

01.12.2015  15:40

   天津北方网讯: 一名通信公司职员为谋财,竟持械打劫金店,后被店主和群众当场抓获。鉴于此人抢劫未遂,且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南开区法院日前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今年31岁的邵某原系本市一家通信公司职员,大学文化,家住西青区。

  今年3月10日10:40,邵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铁榔头、羊角锤等作案工具,来到南开区一家金银首饰店。进店后,邵某趁人不备挟持店主的孩子进行言语威胁,后手持铁榔头对店主叶某、李某进行恐吓。掌控局面后,邵某砸破店内金饰品展示台玻璃,欲抢劫金首饰(该展台内金饰品经鉴定价值94万余元)。

  在邵某劫财过程中,二店主奋力反抗,后邵某被二人及围观群众制服。经群众报警,邵某被警方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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