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排查农村基层问题线索23033条处分5115人
今年4月以来,广东省纪委按照省委深化基层治理工作部署,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部署开展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11月底,全省共排查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问题线索23033条,经初核属实转立案8347件,结案516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115人。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从省到村的五级联动机制
省纪委先后出台开展集中排查工作的《意见》和4个配套制度,召开全省排查工作推进会作出部署,督促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基层党委和纪委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市纪委将集中排查工作列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周密部署安排。县、镇两级党委、纪委认真落实集中排查工作主责,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认真组织实施集中排查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突出排查重点,摸清农村基层问题线索底数
省纪委按照全覆盖、不遗漏的排查要求,确定排查主战场,摸清线索底数。各地以村(社区)为单位制定了线索总表,每月进行更新,并逐级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比对完善。截至11月底,全省共排查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问题线索23033条,其中重大线索3052条。从分布情况看,涉及“三资”管理的线索5697条,占24.7%;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线索3088条,占13.4%;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线索2402条,占10.4%;涉及窗口行业和领域的线索2331条,占10.1%;涉及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的线索1896条,占8.2%。这五类线索,目前均按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种方式进行处置。
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查办基层违纪案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查办基层违纪案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线索处置要求,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按照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切实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及时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选择典型案例在媒体通报曝光。截至11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线索排查中,经初核属实转立案8347件,结案516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11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40人。省纪委加大直接督办力度,领导包案的53条重大线索中,立案73件8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同时派出2个暗访组在基层一线开展暗访,曝光基层“四风”问题17条,在省级主流媒体通报村官贪腐典型案例28个。
深化源头治理,着力健全防治农村基层违纪长效机制
针对集中排查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省纪委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查找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上的“短板”,着力探索有效防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长效机制。推动健全基层民主监督机制,督促各地深入开展廉洁镇村创建活动,积极推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及配套制度,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依法监督。推动建立基层监管平台,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农村“三资”监管,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以网上办事大厅为龙头,加快推进省市县镇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监管的科技含量。健全基层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机制,加强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对全省3200多名镇街纪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进行全员轮训,提高基层办案能力,将力量聚焦查处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同时,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延伸到镇村基层。(广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