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排查各类火患 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天津消防网讯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二次常委办公会议精神,市安委会日前出台《全市开展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日起,我市将开始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着力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专项整治行动
排查九大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动员排查、全面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排查整治重点为:反复发生火灾事故的地区,长期未根治的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仓储物流企业和粮食仓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社会福利机构、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等;居民楼、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易燃建筑密集区、农村柴草垛等区域。专项整治行动至2016年2月27日结束。
全覆盖无盲区
排查安全隐患
《方案》规定,在区、县(市)政府的领导下,公安消防部门要负责排查全市消防重点单位,区、县(市)公安分局组织公安派出所负责排查列管的一般重点单位、企业、街道、社区、村屯。要划分消防监管网格,细化网格内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监管部门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并将责任实名化到人,向社会公示。要坚持“全覆盖、无盲区”的原则开展排查,将排查人、排查单位、场所、内容、隐患问题等详细记录在案,排查人员签字备查。
有隐患企业按“五落实”整改
《方案》规定,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隐患部位、隐患内容、隐患级别、隐患类别、隐患处置情况、隐患监督部门和负责人。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执法部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要求,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在加快推进整改的同时,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出现重大火灾事故。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方案》规定,对未整改的隐患,要提请市政府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挂牌督办,确保彻底整改。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市政府包保组督促落实
《方案》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正确认清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正视隐患和问题,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不断加大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切实承担起本区域内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市政府将组成包保组,深入各区、县(市)指导全市专项行动,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也要切实负起属地及行业监督和管理责任,要紧盯重大隐患、非法违法问题,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对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一律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