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推二审案件‘四即时’审判机制

21.05.2015  18:47

  今年3月31日开始,我院选取了一部分法律事实清楚、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试行该机制,先在速裁审判庭进行尝试,还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了介绍,后又将民三庭受理的民事二审案件加入试点范围。试行两个月来,采用“四即时”机制开庭审理案件199件,即时宣判146件,当庭裁判率73.37%。其他没有当庭宣判的,原因主要包括:合议庭有不同意见的,存在关联案件的,当事人提交新证据的,出现新的事实的,当事人情绪激烈不宜当庭宣判的。我院运用这项机制审理的民事二审案件,当事人对即时宣判案件是否涉及"三案"问题的怀疑度为零,对法官信任度、司法活动公信度的满意率为100%,效果良好。
  为此,我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先期试行的经验,并研究决定,于5月21日,也就是今天,把该机制推广到全部二审案件。
  该机制特点可以用"4、2、1、3"来概括。4个"即时",即时随机分案、即时开庭、即时合议、即时宣判。做到流程无缝隙、干扰全屏蔽;2个"不知",开庭前当事人不知道案件将由哪个合议庭、哪些法官审理,法官也不知道自己将要审理什么案件、哪个案件;1个"对接",对于少数不能即时宣判的案件,无缝对接到层级监督指导机制、专业咨询会议机制或者审委会议决机制,保廉洁、促公正实现了全方位、无盲区;3个"效果",杜绝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消除了当事人合理怀疑,提高了审判效率。
  下面,我系统介绍一下该机制运行模式和主要特点。
  一、建构"四个即时",杜绝了"三案"问题的发生
  一是分案前准备工作模式。在即时随机分案之前的准备阶段,各审判庭根据本庭人员构成和案件特点,确定特定人员负责分案前的准备工作。这些人员负责检查核对案件材料和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合法,归纳诉辩争议焦点,梳理庭审重点,开展庭前调解,根据案件实际需要组织证据交换、有必要的还可组织庭前质证,按照疑难复杂程度对案件进行分类,按照案件分类合理安排审理档期等工作,确保在随机分案之后合议庭能够有序开展后续的各项工作。确定开庭日期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该案件适用"四即时"机制审理。二是"即时随机分案"模式。经过分案前的各项准备之后,正式进入"四即时"审理程序。开庭当日,由审判庭内勤将案件随机分配到合议庭和承办法官,合议庭在开庭前立即召开庭前会议,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初步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审理难点等。三是"即时庭审"模式。合议庭庭前会议之后,由审判长立即组织开庭。庭审需连续进行,中途暂时休庭合议有关事项的,合议庭成员不得离开审判区。四是"即时合议"模式。审判长宣布休庭后,要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将立即在审判区开展即时合议,要求当事人在审判区内等候宣判。合议活动在审判区专设的合议室内一次性连续进行,并在审判区内合议,不得因外部干扰而中断。五是"即时宣判"模式。经过即时合议,合议庭认为可以即时宣判的,应立即恢复庭审并由审判长宣告裁判结果。不能即时宣判的,分不同情形进入层级监督指导、专业咨询会议或者审委会议决等后续程序。
  二、做到"两个不知",从源头关闭判前干扰和权力寻租通道
  审判实践中,"案件一进门、两边就托人"的现象十分普遍。传统的随机分案方式没有实现分案与庭审的无缝衔接,导致从分案到开庭之间存在较长的时间间隔,容易为当事人"托关系、找门路"和个别法官寻租权力打开方便之门。而即时分案模式和即时开庭模式的建立,使得分案与庭审之间完全实现了无间隙对接,做到了庭前"两不知",即开庭前当事人不知道案件由哪个合议庭、哪些法官审理,合议庭也不知道自己要审理什么案件、谁的案件,人情、关系、金钱派不上用场,"案件一进门、双方就托人"的不良风气被阻隔在法院大门之外,权力寻租也没有了空间。
  三、做好"一个对接",全方位构建案件质量保证体系
  为了防止未能即时宣判的案件也产生外部干扰和权力寻租问题,将"四即时"机制与院庭长层级监督指导机制、专业咨询会议机制和审委会议决机制进行无缝对接,全方位保证了案件质量。一是与院庭长层级监督机制对接。对即时合议后未当庭即时宣判的案件,院庭长可以通过行使知情权、建议权、提交权方式实施监督。可要求合议庭说明未即时宣判的理由并对案件进行监督指导。二是与专业咨询会议机制对接。一是通过"上对下通道"对接,院庭长认为案件可能存在问题影响到案件质量的,由分管副院长将案件提交专业咨询会议讨论;二是通过"下对上通道"对接,合议庭成员对案件争议较大,或者意见虽然一致但没有充分把握的,逐级呈报院庭长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咨询。三是与审判委员会议决机制的对接。定期宣判案件属重大疑难案件,且符合规定情形的可提交审委会,院庭长实施跟踪监督情况的也要公开向审委会作出说明。
  四、呈现"三个效果",有力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一是从根本上杜绝了"三案"。分案、开庭、评议、宣判四个环节,是审判流程中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这个四个环节之间的环环相扣、无缝对接,彻底挤压掉各个环节之间产生权力滥用的空间和时间,权力寻租和外部干扰通道被彻底关闭,人情、关系、金钱无机可乘。有些案件虽然没能当庭即时宣判,但是通过与院庭长层级监督指导机制、专业咨询会议机制、审委会议决机制的对接,在促公正、保廉洁、提公信方面实现了全方位、无盲区。二是消除了当事人合理怀疑。由于案件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当事人有权利也有必要清晰地知道产生裁判结果的来龙去脉。如果不彻底消除审判活动的神秘感,就无法破解当事人的合理怀疑问题。而"四即时"机制从制度设计上将分案、庭审、合议、宣判集中到了当事人的可视范围之内,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当事人对法官中立地位和程序公正的内心确信。进行当庭即时宣判,当事人不会对裁判结果形成过程的公正性产生合理怀疑。三是大幅提高了审判效率。"四即时"机制,使得大量的简单案件,特别是是非曲直显而易见的二审案件实现即时结案,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提高了审判效率。
  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各领域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更是全面深入进行司法改革,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终极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讲到:“只要对全局改革有利、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利、对本系统本领域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有利,都要自觉服从改革大局、服务改革大局,勇于自我革命,敢于直面问题,共同把全面深化改革的这篇大文章做好。”近年来,我院始终进行探索,不断创新保障审判权力公平公正公开廉洁运行的工作机制,坚持不懈追求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滨海旅游区域将建社区服务中心
项目计划2020年投用     从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发改委
生态城厚植投资兴业土壤
出台一系列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举措发改委
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成功走上康庄大道
── 二论习近平总书记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发改委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着力打造智能科技产业高地 李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