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精神 推动西青区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发展

08.06.2016  18:34

  西青区司法局课题组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青区进入推进转型发展、富民强区的攻坚期,伴随着社会转型出现的各类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和利益群体的多元化,对构建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层次需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出了新要求。以“十三五”规划编制为契机,西青区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一、西青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路径探索

  (一)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集约化。一是实体平台三级联动。依托区司法局建立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指挥协调,提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依托基层司法所或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建立10个街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注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向农村和基层辐射;依托村(居)委会建设227个村(居)法律服务站点,充分整合现有资源,搭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多位一体”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二是网络平台渠道多样。充分利用互联网覆盖广泛的特点,通过西青普法官方微博、法治西青官方微信、法律援助信息平台等,推进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法律援助在线申请等信息平台建设,拓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新渠道。

  (二)法律服务产品开发多元化。一是健全村(居)律师顾问服务制度。制定《西青区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意见》和《西青区开展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意见》,全区158个村与区内外33家律师事务所的54名执业律师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统一制作法律顾问服务联系卡,将律师个人信息发送到每村每户,真正实现网格式、精细化法律服务“全覆盖”。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全区每个村(居)都建立至少一个法治宣传橱窗或宣传栏,订购法治宣传挂图村(居)覆盖率达100%。成立百人普法讲师团和千人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咨询活动,覆盖全区大部分学校、企业、工地、集市等。搭建声、屏、网、报、通讯“五位一体”的现代传播平台,大力传播法治正能量。三是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设立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民事案件上调到每件补贴2000元,刑事案件(每个阶段)上调到每件补贴1000元。在法院、看守所、人民武装部、妇联和工会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畅通援助申请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一步完善律师值班制度,为群众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四是做好人民调解服务。在社区警务室有效融入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职能,使社区警务室成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线工作平台。2015年,全区共调解纠纷1750件,调解成功1748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052.57万元。

  二、西青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体制机制尚不完善。由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刚刚起步,各项制度、规则还没有完全建立,工作目标和具体规划也不明确,管理和激励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各类法律服务产品还以“单打独斗”为主,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统筹协调不够;法院、检察院、信访、工青妇等部门和组织的法律服务“各自为战”,联动配合不足,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浪费,降低了服务效果。

  (二)资源匮乏且分布不均。从资源总量来看,全区共有12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51名,显然不能满足81万常住人口的法律服务需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等也缺乏专职人员,其工作人员大部分由司法所干部、街镇机关干部、村居治调主任兼任。从资源分布情况看,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主要集中在区政府所在的杨柳青镇,其他街镇相对较少。

  (三)经费保障缺乏政策支持。公共法律服务的公益性决定了其供给主体是政府部门,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是市场化的法律服务主体,其提供的法律服务具有有偿性。要调和这一矛盾,就必须加强政府的主导、推动和实施。西青目前虽然已经将法律援助、村(居)律师法律顾问、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纳入了政府财政预算,但是政府购买机制、补贴机制还不完善,缺乏上级政策支持和保障。

  三、西青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完善措施

  (一)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体制机制。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管理考核制度,对各类法律服务产品的服务过程进行动态管理,对服务效果进行量化考核,探索推行工作日志、建立工作对象满意度评价制度,保证服务质量,强化服务实效。建立联动配合制度,积极促成信访、工青妇、劳动保障、残联等组织以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联动配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网格体系。

  (二)整合充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人才队伍。整合均衡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人才队伍,实现法律服务主体的多元化,形成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力量。有效利用区域内法律服务资源,均衡各街镇资源配置,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发达街镇与欠发达街镇之间合理流动。适时借助区域外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利用自身区位优势,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市内六区法律服务资源向我区转移。加大专职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养力度,努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律师资源短缺的问题。

  (三)不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经费保障。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工作,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逐年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发展。不断规范区、街镇、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加大以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调处等为主的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积极设立法律服务专项资金,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课题组负责人:强万岭       西青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

        成员:周   靖     西青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史   敬     西青区司法局研究室科员       王显琳     西青区司法局研究室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