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治建设 服务改革发展
自今年2月1日起,《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惠及本市200多万60岁以上老年人,确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框架,明确了政府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责任,建立了养老机构准入、退出、监管制度,规定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制度,是建设法治民政的生动实践,有利于推动本市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法治是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依托。推动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更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支撑。市民政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提出的依法治市目标任务和民政部对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将“法治化”建设,作为2015年“六化”建设(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之首,制定了《天津市民政局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完备的民政法律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民政系统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民政部门权力运行,依法保障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民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创新,促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加快政策法规创制
为改革发展增底气
一个完整的民政法律法规体系,是实现民政工作法治化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市民政局积极推进民政法制建设,作为加快民政改革创新的重要保障,形成了一系列有新意、有影响的政策法规制度。市人大出台了全国首个养老服务地方条例《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市局制定了《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和运营补贴办法》、《<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实施细则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配套政策,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法治支撑。市政府出台了《临时救助制度》,扩大了救助对象范围,建立了民政、卫生等多部门联动救助平台,强化了兜底保障。在全市建立了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制度和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扶持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儿童福利制度体系。今年,《天津市拥军优属条例》修正和修改《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项目分别列入市人大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制定《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项目已列入市政府立法计划。目前,所有立法项目都在积极推进中。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确保权力行使不任性
市民政局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认真、严格、高标准开展清规、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先后配合市法制办完成6件政府规章专项清理,完成101件局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在此基础上,市民政局全面梳理出13项行政职责、41项行政职权,市社团管理局梳理出2项行政职责、14项行政职权,分别以清单的形式列示出各项行政职权名称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追责情形等事项,报市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领导小组审定,待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坚持用法治的精神推进改革和发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天津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
加强执法监督机制建设
促进法治监督信息化
市民政局认真落实市法制办、市审批办《关于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全面梳理了市级民政部门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明确了1个执法主体、3个执法机构,完成了23项行政处罚职权、21项职权信息、56名行政执法人员、17项人员信息录入及网络对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流程和案卷管理,实现了“一个平台管执法”。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利用各级民政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全面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城乡低保、优待抚恤、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民生项目和公益事业、社会治理领域的信息公开,特别是民政法律制度和重要政策的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注重法治精神培养
集聚事业发展正能量
市民政局加强各级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提升和法治思维的培养,利用处、科级干部培训班、“依法治国、落实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主题培训班,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新《行政诉讼法》等内容,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了专题培训。组织局系统处级干部参加了2015年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及考试,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利用“12.4”宪法宣传日、清明节、老年节、烈士纪念日、防灾减灾日、建军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解读。随着民政“法治化”建设不断深入,民政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民政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不断提高,市局在市政府开展的依法行政考核中,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今后,本市民政系统将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坚持立法、执法、守法、普法一体建设,以问题为导向,用好法治方式,推动立法更加科学民主、执法更加严格高效、权力更加规范高效运行、全系统更加遵法守法,力争到2020年左右,建立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实施有效、适应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法规制度体系,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程序正当、监督有效的民政执法体制,打造组织健全、素质过硬、作用明显、保障有力的民政法制机构队伍。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实用高效的民政法治格局,为全面深化民政改革、加快本市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