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8个方面工作 严格落实21条专项措施——我市全面部署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日前,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指挥部针对我市冬季大气污染的特点和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印发了《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自2015年10月15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在现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要狠抓8个方面工作,严格落实21条专项措施。
狠抓责任落实。 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强化乡镇、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在冬季供暖前把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狠抓燃煤污染治理。 加快燃煤锅炉改燃治理进度,落实好配套管网和气源;加大燃煤设施达标排放监管力度;严格煤质监督检查,全面加强流通领域煤质管控;严格散煤管控,完成好城市生活散煤煤改电和农村散煤优质煤替代工作,严厉打击劣质散煤;强化电煤清洁化利用;科学制定供暖起炉计划,严格控制起炉工况。
狠抓扬尘等面源污染治理。 抓好施工扬尘及渣土治理,施工工地严格落实 “五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足额征收施工扬尘排污费,严把渣土运输准入关、道路运输关和污染处罚关;抓好道路扬尘治理,非结冰期坚持湿法作业,结冰期充分发挥新型吸扫车的作用;抓好荒草、秸秆垃圾禁烧,全面加大精细化管理力度;抓好裸露地面扬尘管控;抓好烟花爆竹禁放。
狠抓机动车污染治理。 严格机动车及油品标准监管,严格开展新车环保一致性核查,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对重型柴油车及非道路机械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推进老旧船舶更新和内河船舶LNG动力改造,加快岸电基础设施建设;抓好重点区域交通优化治理方案的落实。
狠抓工业企业达标排放。 全面加快工业污染治理任务进度,完成好化工石化行业生产装置挥发性有机物在线检测和修复、钢铁企业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任务及重点工业企业脱硫、除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专项检查全市工业企业环保设施,督促企业按期完成环保设施检修和药剂储存工作,确保采暖期环保设施全部稳定高效运行。
狠抓不利气象条件应对。 切实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逐日、逐周、逐月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研判。根据AQI变化及时启动各类方案、减排措施或应急预案。果断采取不利气象条件应对措施,提前预防污染天气出现,削减重污染天污染物浓度峰值。
狠抓环境监督执法。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大气污染执法百日行动,严查各类燃煤设施、工业企业、重型柴油车、施工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违法行为,视情况从严从重处罚、立即责令停产或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狠抓考核问责。 加强对全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存在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问题的区县、部门和企业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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