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

20.03.2015  10:52
  本市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20元调整为235元;自2015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35元调整为245元。

  享受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的人员,自2014年7月1日起,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老年人生活补助分别由每人每月80元、90元、100元调整为95元、105元、1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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