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安天津 认真搞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认真搞好检察环节的综治工作
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 王东
天津北方网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新形势下,政法机关任务重要,人民群众要求更高。希望全国政法机关适应新形势,增强工作前瞻性,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责任。作为检察机关,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立足于检察职能,采取有效措施,能动司法,积极作为,全力搞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平安天津建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一、充分发挥批捕、公诉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天津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乃至全社会通力合作,齐抓共建。作为检察机关,首要的就是发挥好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二审监督等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依法严惩暴恐犯罪和资助恐怖犯罪,坚决惩治制作传播暴恐音视频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网络反恐排查和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反间谍斗争,严厉打击各种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恐怖主义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其他政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对进入检察环节的刑事犯罪案件,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做到快审快结、快捕快诉,不误战机,有力打击犯罪,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态势,努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和城市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充分发挥反贪、反渎职能,重拳反腐
作为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的部署,在查办职务犯罪、反对腐败的斗争一线,运用法律武器,旗帜鲜明的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发挥分院查办大案要案的生力军作用。紧紧围绕营造公正廉洁的政务环境,严肃查办国家公职人员腐败案件。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点、热点领域,依法惩治和预防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城镇化建设用地改革、生态修复工程、污染治理等领域和重点环节上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影响公正司法、影响改革政策实施的渎职侵权犯罪,确保法律、政策的权威性。坚持惩防并举,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跟近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采取预防调研、检察建议、预约查询、典型案例警示、宣讲授课等方式,努力扩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影响和效率。
三、加强诉讼监督、自我监督,从根本上消除不稳定因素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重要的职责在于保障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公平正义。所以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特别要结合办案确实履行好诉讼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对刑事立案、刑事侦查、刑事执行、行政民事审判及其执行监督的力度,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力监督,坚决依法纠正执法司法不公和违法的问题,对于执法司法腐败问题,坚决立案侦查。同时,对于检察机关自身的司法办案加强自我监督的力度,发挥人民监督员的进一步作用,发挥内部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作用,加强检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检察司法办案行为。总之,通过对外、对内的执法司法监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
四、能动司法,积极化解诉讼矛盾。
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依法公正处理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处理诉求,做到既为群众排忧解难,又维护好正常信访秩序。完善落实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以“案结事了”为目标,结合司法办案,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和民事调解工作,完善检调对接、检法对接等机制,预防、减少、积极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中加强民行监督工作,加强对法院调解、执行和审判程序的监督,积极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坚持既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司法权威。坚持教育挽救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犯罪的未成年人和轻微犯罪者更多的改过自新的机会,使其尽快走上人生正确道路,减少犯罪,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强控申信访窗口建设,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慎重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个当事人和信访人,要用心接待当事人、信访人,精心准备,耐心细致,准确解答,坚持好检察长预约接待制度,以亲民、惠民、为民的情怀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力争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五、强化大局意识,担起宣传法治的社会责任
遵从法治,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治本之策。公民遵守法律意识薄弱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许多社会矛盾尤其是诉讼矛盾的产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全社会的法治观念不强。因此宣传法律、宣传法治的任务还十分繁重。作为检察机关,我们一定要增强社会责任和大局意识,在积极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中,要自觉地担当起宣传法治的重要职责。创新工作内容和形式,采取法治宣讲、举办模拟法庭、开设检察官热线等,开展法律教育宣传服务活动。组织法律团队深入到社区、企业、村镇、学校等,积极送法上门,提供法律服务。搞好“法治宣传日”和“综治集中宣传月”活动,不定期设点进行法律宣传,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切实帮助群众在法律上解疑释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推进“两微一端”建设和采取举办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探索检察环节司法听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与听庭评议等措施,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