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撞飞路人致其碾轧身亡 男子被判交通肇事罪

10.06.2015  17:36

   天津北方网讯: 一男子酒后驾车将一骑车路人撞到对行车道,致其被车辆碾轧身亡。鉴于肇事男子有自首情节且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北辰区法院日前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4年10月21日19时,山东省男子王某醉酒后(经检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5.41mg/100ml)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津同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23.3公里处时,将骑自行车路人安某撞至对行机动车道,后安某被对行驶来的车辆碾轧,当场死亡。事发后,王某驾车逃离现场,途中被群众拦停,王某在现场等待民警处理。经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王某已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共计35.5万元并取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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