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蓟县设立蓟州区

29.07.2016  16:39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市委、市政府决定,撤销蓟县,设立蓟州区,原行政区域和政府所在地不变。至此,本市县级行政建制成为历史,全市实现城区化管理,天津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目前,撤县设区有关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2015年静海、宁河撤县设区后,蓟县成为全市唯一的县。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撤销蓟县设立蓟州区,对于推进全市城乡一体化、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撤县设区有利于发挥蓟县的区位优势,实现区域经济合理布局,更好地实施全市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蓟县的生态、资源优势,加快新型建材、绿色食品等特色产业发展,更好地发挥综合资源优势。有利于进一步扩大蓟县对外影响力,加快蓟县与国内国际市场的对接,吸引更多项目、资金、技术、人才。有利于进一步做强旅游业,促进旅游资源的优化整合,使蓟县成为天津旅游精品地和北京旅游延伸地。有利于加速县域内农村人口向城市和中心城镇集中,促进中等旅游城市建设。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的规定,撤县设区工作将与区县换届工作结合起来进行,一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不搞庆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