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速公路收费站站区日常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高速公路收费站站区日常养护工程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包括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收费站站区的日常清扫、绿化养护,船岛粉刷,罩棚油饰、维修,钢护栏维修、更换等工作以及业主指定的其它工作。
本次招标的各项工程施工地点均为天津市辖区内多条高速公路,施工点位多且较为分散(每个标段平均施工区域总里程300km,各施工点位平均相距20km),同时工程的实施为日常保养类,工期涵盖全年12个月。
2.2本次招标范围:
第1标段:包括荣乌高速、长深高速、滨石高速、津晋高速、津港高速、蓟汕(南、北)高速、运营事业部本部(含津静站)、京沪高速所属36座收费站站区。
第2标段:包括津蓟高速、蓟平高速、津宁高速、滨保高速、塘承高速、京秦高速、唐廊高速所属45座收费站站区。
2.3实施地点:本工程座落在天津市。
2.4计划施工工期: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共计36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公路养护三类甲级资质,具有两项独立承担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2个标。当投标人在2个标段排名第一且项目人员不重复时,将被授予2个标段。若项目人员重复,将被授予合同额较大的1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在评标期间发现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4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208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西青区复康路延长线津静收费站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邮 编: | 300384 | 邮 编: | 300040 |
联系人: | 李连仓 | 电 话: | 022-23210356、58076065 |
电 话: | 022-23799115 | 传 真: | 022-27122218 |
| | 联 系 人: | 张齐、郝文杰 |
| | | 201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