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政华: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开展全民宪法教育

05.12.2018  13:01

  改革开放40年,既是我国经济不断繁荣发展的40年,也是我国宪法不断完善进步的40年。司法部作为全民普法的主管部门,始终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的浓厚氛围。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系列重要指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特别是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后,重新组建的司法部党组和领导班子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推动全社会学习宣传宪法的职责使命。司法部把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努力推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中宣部等部门印发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司法部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作出全面部署。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0多家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都制定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意见或工作方案。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统一编制印发了第一批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把宪法宣传作为国家机关首要普法责任。为推动今年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会同中宣部联合开展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专门制定活动方案,报请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后印发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通过精心组织策划,今年以来,全社会宪法学习宣传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声势,产生了良好效果。

  二是抓好“关键少数”,带动和促进全社会宪法学习宣传不断深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积极推动各地各部门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日常学法制度等,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与有关部门联合在人民大会堂举办了3场宪法学习报告会,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共2400余人现场听报告,还将报告会录像制成视频在全网进行推送,供各地各部门组织学习宪法时使用。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法学专家,举办宪法学习讲座、专题辅导报告;把宪法学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列入干部网络学习必修课,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内容,努力推动乡级以上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一遍宪法文本。据各地各部门统计,今年以来,全国乡(镇)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普遍结合宪法修正案开展了宪法专题学习。在抓好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的同时,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地域、不同场所的特点,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宪法进宾馆、进公共交通场所、进万家、中国宪法边疆行等活动方案,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00问》《宪法知识读本》和民族语言宪法文本等,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带动了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起来、落下去。在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中,坚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把宏大叙事与具象表达结合起来,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宪法精神走入人民群众、走入日常生活。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中央电视台连续18年在中央电视台举办“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CCTV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奖征集、委托制作等方式,精心制作了一批微视频、公益广告、动画等宪法宣传品,在中国普法网设置“宪法学习宣传资料”飘窗,汇集各类宪法学习宣传资料,供社会群众免费下载使用。组织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对优秀获奖作品进行全网推送展播。于12月2日会同中宣部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把宪法宣传与法治乌兰牧骑有机融合,推动各地把宪法宣传融入地方文化,使宪法宣传更加入脑入心。12月3日,在司法部机关举办了首个开放日活动,并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举办,通过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参观访问司法行政机关,零距离感受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为民的实际状态。通过这些形式多样的创新举措,增强了宪法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