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急难家庭,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13.01.2016  19:40

  为帮助因灾、残、病等突发原因造成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家庭度过难关,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家庭的关心关爱,在全市较早出台了《临时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申请范围,将非武清户籍但持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规范了审核审批流程,改进了审批方式,对于情况紧急、须立即救助的实行先救助后审批,缩短了审批时限,增强了临时救助的时效性;提高救助标准,强化资助保障,临时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救助标准由最高2000元提高至最高1.5万元,仅2015年就救助临时困难家庭1170户,发放临时救助金183.16万元,临时救助拾遗补缺、救急救难作用发挥明显,妥善解决了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