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拨付救助资金3.14亿元 困难群众领到过年“红包”

25.01.2017  09:37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多做普惠之事,关注弱势群体的要求,市财政拨付春节困难群众帮扶救助资金3.14亿元,让31.9万困难群众过一个富足欢乐年。

  这几天,天津市困难群众陆续领到市财政发放的春节“红包”。其中包括年终一次性补贴,市财政按照重点优抚对象每人1200元,城市低保、低收入和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每人800元,农村低保、低收入和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资金1.93亿元。有困难群众春节过节费,按照重点优抚对象每人300元,城乡低保、低收入和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每人100元的标准,发放春节过节费0.32亿元。还有困难家庭冬季取暖补贴,向重点优抚对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发放补贴资金0.89亿元。(马根 朱婉 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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