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三举措做好学生申诉案件处理工作

25.08.2016  19:38

                  随着暑假和毕业季的来临,高校学生因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开除学籍处分事件大量出现,学生因不服学校处分可以向教委进行申诉。为做好学生申诉案件处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权利,天津市教委采取了如下措施:

对学校制定的有关学生处分的校规进行合法性审查。高校在管理学生时享有一定的自主权,但也应当合法正当保证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对学生实施开除学籍处分,对学生及家庭的影响很大,因此,高等学校只能在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明确规定的范围内,制定自己的内部管理文件,并慎重实施。

在校规合法的基础上,进行实体和程序审查,并依法办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始终做到依法审理,并注意把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说服工作贯穿于办案全过程,设身处地地为学生着想,及时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和办理时限,使学生权利救济及时有效。

提高人员队伍素质,坚持以端正办案指导思想和工作作风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可靠,人格上可信,业务上可敬的学生申诉案件办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