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省区市达成《天津倡议》助力“新丝路”建设

01.06.2016  10:15
  5月30日,在第十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上,津、冀、晋、吉、辽、甘、宁、内蒙古、青、新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就合作建设发展“新丝路”达成《天津倡议》。
  该倡议共分六个部分。
  一是推进金融创新与发展。本着优势互补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共同推进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共同提升金融业发展质量效益、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鼓励各地法人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推进各类金融机构建设高效的机构网络,提供战略规划咨询等综合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在区域内拓展业务范围和功能。
  二是搭建开放型经济合作平台。充分发挥省区市的地理、交通、科技、信息优势和自贸试验区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促进投资与服务贸易便利化,共同加强亚欧“新丝路”国际通道建设与合作。广泛开展政策对接,建立部门间日常沟通联系机制,积极推动省区市地方金融管理服务部门、科技部门和民营经济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开展招商引资合作,加强资源、市场、技术和资金交流,组织项目联合推介,加强产业和资本对接,促进省区市间产业合理布局、共同发展。
  三是加强融资对接交流。大力整合融资需求和金融资源,积极搭建“新丝路”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推动资金、项目、信息的融通与融合,实现共识共建共享共赢的新格局。开展品牌展会合作,鼓励省区市相关部门间互为协办,建立共同招商招展、金融支持、相互合作机制。
  四是推进“新丝路”人才平台建设。加强金融、科技、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人才交流,在人才培训、挂职交流、能力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
  五是共同防范金融风险。建立地方金融监管信息交流机制,共建共享相关信息。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维护金融安全。积极采取联动措施,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六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10省区市金融、科技、民营经济沟通会商机制,定期谋划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