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实行社区和村级组织绩效考核
20.01.2017 23:35
本文来源: 农业厅
2016年,天津滨海新区致力于城市社区和村级组织绩效考核工作,分区域、多层面调研座谈,出台《滨海新区城市社区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滨海新区村级组织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成立居(村)组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委、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为保障全 区居(村)绩效考核工作取得实效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绩效考核包括对社区(村级)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工作考核和居(村)干部考核两大内容。该办法的核心内容是增加群众测评环节,群众为社区工作和居村干部打分,分数直接与年度财政拨付的社区工作专项经费和居村干部绩效补贴挂钩。
本文来源: 农业厅
20.01.2017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