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家民办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开学
新疆首家民办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开学
新疆首家民办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开学
新疆首家民办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开学
天津消防网讯 2月26日,新疆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开学典礼暨首批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班开班仪式在乌鲁木齐市国泰大饭店隆重举行。来自乌鲁木齐市企业单位从事消防控制室操作岗位的50余名学员参加了首期培训。
新成立的新疆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阿勒泰路508号,由中联城消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400余万元组建,学校设置了能同时满足200人上课的理论教室和34个工位的实操教室,配备了先进的实操设备、设施和现代化教学设备,学校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民政厅核名登记,于2017年1月成立。新成立的新疆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受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民政厅和自治区消防局的监督指导,担负起在全区开展初、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社会消防科普培训等重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标《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规定,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的值班人员不应少于2人。按照规定,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为促进自治区重点防火单位及企业、商场和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新疆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将从即日起持续举办初、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培训,推动消防职业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从源头上把住消防职业人员准入的“门槛”,提高社会消防职业人员素质的,强化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
据悉,该学校招生对象为从事和即将从事消防安全工作,并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年龄宜为18-65岁,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培训教材采用中国消防协会统一编写教教材,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控制室监控、消防安全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持有初、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可以在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就业前景广阔。
开学仪式上,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帕尔哈提先生宣读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成立新疆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的批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明宏、北京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名誉校长邵裕桥共同为“新疆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揭牌,北京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校董会主席程水荣、新疆自治区消防协会秘书长孔云科先后讲话。简短的开学仪式结束后,首批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班开课。
责任编辑:小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