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开展旅游景区农家乐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7月9日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为全面加强旅游景区农家乐(院)食品安全监管与治理,不断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游客饮食安全。市市场监管委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市涉农区、县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旅游景区农家乐(院)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本次专项检查整治重点包括:(一)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要求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合格证,是否有清洁浅色工作衣帽。(二)操作间与污染源是否有25米以上的隔离距离;是否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做到遇门加门帘,见窗加窗纱)。(三)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台账记录。(四)食品加工环节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情况;生、熟分用分放刀、案(墩)、容器等用具情况,是否有标识。(五)是否有明显的分区、分用标识,各功能区布局合理;操作间与用餐间分设,厨房墙壁从底到顶全部用瓷砖或其他不透水材质装饰砌贴。(六)所用水源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否有上下水,四池(洗菜、洗肉、洗碗和流动水洗手池)。(七)是否有冰柜(冰箱)、消毒保洁柜、原料储存柜(架)、更衣柜和罩式抽油烟等五项设施。(八)是否有超许可范围,私自加工凉菜的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委要求各涉农区、县市场监管局要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对旅游景区农家乐(院)进行风险隐患大整治,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重点检查食品原料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餐饮具的清洗消毒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情况,看高风险食品如凉拌菜的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要求,食品留样是否规范。严禁用未煮开的井水浸泡或过凉直接入口性食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讯员 李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