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蔬菜技术推广站“3.15”期间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标识市场专项检查
02.04.2015 17:15
本文来源: 农业厅
为维护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信誉,切实保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农业部和天津市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管理中心的统一部署,我单位于3月11日—3月25日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企业和农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专项检查活动。执法人员对我县部分超市内标称无公害种植业农产品的商品进行了包装标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蔬菜、水果、大米等农产品是否有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用标产品是否具备有效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产品或包装上是否规范使用标志;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不规范用标行为。 通过检查,在超市中发现一种东北大米存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不规范的现象,产品标志印刷在包装袋上。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对销售区负责人进行标志使用情况的讲解,让他们与厂家联系进行改正。我县农产品生产企业未发现加贴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和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及标志的行为。
本文来源: 农业厅
02.04.2015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