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办务会研究通过《天津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草案)》

14.10.2017  03:31

10月11日,市政府法制办召开第8次办务会研究通过政府规章项目《天津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办法(草案)》分六章共三十六条,以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为直接依据,参考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重点对管理体制,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无障碍信息交流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办务会对《办法(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责成社会法规处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照立法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