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建工集团开展易燃易爆品专项检查整治 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全覆盖、常态化发展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集团迅速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强化易燃易爆物品的监督管理。一是及时传达上级部署、切实增强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监管意识。“8·12”事故发生后,集团利用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向所属单位各级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发布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要求各单位高度戒备,重点对塔吊、升降机、脚手架等设备设施的基础、附着、拉结点进行检查、加固。同时,在集团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整治,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强化对氧气、乙炔瓶、液化气罐及易燃品库区的安全监管,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二是调查摸底,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团第一时间要求各单位立即展开摸底调查,对本单位施工现场、车间场院、办公场所、生产加工基地、租赁厂房、仓储场所存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通过排查,全面梳理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种类、存储、使用及监管情况,建立台账、完善管理规定,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健全防护设备、设施,做到底数清、责任明、监管重点明确。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绝不姑息,确保集团安全生产万无一失。经统计集团所属单位共排查固定场所96处,其中涉及液氧、液氩、液体二氧化碳罐、小规模油漆储存库、氧气、乙炔、丙烷气瓶、食堂煤气罐等存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14处。三是有的放矢,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集团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点对点的检查整治,从管理程序、制度完善,机构建立、责任分工、现场存放、日常监管、保障措施等多维度深入检查,切实强化了各单位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意识,有效规范了日常监管的程序细节。在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及时总结了好的经验做法,如采取易燃易爆品专设库房存放、实行进销账制度,专人专管登记,安装危险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等一些列措施。下一步,集团将推动易燃易爆品管理常态化,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切实推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