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实施暂行办法 市民举报环境违法最高奖5000元

17.01.2015  02:07

中共天津市委十届六次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

  天津市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

  举报环境违法最高奖5000元

   天津北方网讯: 记者从市环保局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市出台《天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鼓励公众参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经环境保护部门调查情况属实的,视情节分别给予2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

  有奖举报途径包括:电话举报,12369;来信来访举报,天津市环境保护局信访办,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邮编300191;网络举报地址,北方网政民零距离http://ms.enorth.com.cn/或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官网http://www.tjhb.gov.cn/;政务微博,百度搜索“天津环保发布”或登录http://weibo.com/3250739191,以#有奖举报#为话题发布举报信息并@天津环保发布。

  举报人获得奖励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在本市范围内;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或线索事先未被环境保护部门掌握;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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