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家暴社区预警机制研究 深入推进反家暴试点工作
为深入推进“反家庭暴力研究与实践基地”试点工作,总结反家暴工作经验,研究推动重难点问题解决,11月24日市妇联、市妇儿办、和平区人民法院等单位联合召开“拒绝家暴 守护幸福 共创平安”——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家暴社区预警机制研究活动线上会议。
会上,和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文艳致辞;和平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立国发布了《“反家庭暴力研究与实践基地”试点工作报告》,刘彤庭长分享了相关案例;围绕社区家暴预警机制建设,和平区妇联徐宁主席、公安和平分局杨冬警官、人民调解员代表冯树梅等做了交流发言;市高级人民法院段昊博副庭长进行了点评;市妇联副主席王丹萍讲话。
和平区人民法院作为天津市妇联“反家庭暴力研究与实践基地”试点一年来,积极发挥司法作用,将反家暴工作作为家事审判的重要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采取多项措施,有效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和平区人民法院巾帼普法志愿团队坚持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联合公安、妇联、调解组织等合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王丹萍同志强调,我们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人民至上,进一步发挥好“反家庭暴力研究与实践基地”作用,针对重难点问题深入研究探索,深入推进我市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取得新成效。妇联、法院、公安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推动健全完善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推进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
赵文艳同志表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在家事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保障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和平区法院将锲而不舍地履行司法职能作用,始终做妇女儿童最坚定的法律“保护伞”,以更大的力度宣传好、实施好反家庭暴力法,为家庭幸福、社会和谐贡献更大的力量。
图文来源:天津市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