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9年5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08.05.2019 02:32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要求,5月1日至4日放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现将2019年5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5月21日。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19年5月7日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08.05.2019 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