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天津市法定传染病疫情情况
11.01.2019 01:11
本文来源: 卫生厅
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7种6091例。其中,甲类传染病无发病;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11种2381例,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猩红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占乙类传染病报告总数的93%;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6种3710例,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总数的97%。
二、健康提示
2019年寒假和春节假期将至,为保护公众健康,专家建议:
1.目前仍处于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注意防范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在天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勤开窗通风,尽量避免或减少在人群密集、空气流通不畅的场所逗留。勤洗手,尽量避免用手触摸眼、鼻、口。避免接触活禽,特别是来路不明的禽类和病死禽。直接接触活禽类、鸟类或其粪便后,须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要到正规市场购买鲜、活、冻禽畜。若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应戴上口罩,尽快就医。
2.注意饮食安全。尽量食用熟食,少吃生冷食物,特别注意不要食用生的或半生的海水产品。食品加工过程中要做到生熟分开。尽量饮用开水,不饮用水质不明的水。外出聚餐,应选择食品卫生条件好、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不要到无证照摊贩处就餐。
3.注意做好外出旅游的个人健康防护。外出旅行,尤其是到境外旅行,应提前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咨询或上网了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传染病流行和公共卫生状况,掌握相应常见疾病的预防知识,有针对性的准备好预防感冒、蚊虫叮咬等药物和个人防护用品。旅行途中要注意休息,保持良好身体状态,出现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建议暂停旅行计划,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就医。出行归来应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般应自我观察2~3周,若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以助于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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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19 01:11
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示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卫生厅
天津市三级医疗机构增加预约诊疗服务
挂号时间长、交费时间长、取药时间长、看病时卫生厅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考核指标(试行)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