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关于2015年天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酒类流通溯源管理平台项目专家评审结果及财政补助资金情况的公示

19.10.2015  18:39
  根据《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3〕469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13〕711号)要求,2015年10月16日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拟支持天津市裕隆达商贸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酒类流通溯源管理平台项目进行了评审认定。专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项目评审要求,建议予以认定。现将项目名称、承办单位及拟支持资金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对上述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商务委反映。
  联系人:市商务委内贸综合处 郭凯;联系电话:58665605;传真58665790
  联系人:市财政局经建二处 肖波;联系电话:23391879
   附件:2015年天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酒类流通溯源管理平台项目补助资金情况表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