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21.11.2017  08:38

  2017年11月20日,本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出现重度污染,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函[2017]107号)规定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条件,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请各区人民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从11月20日10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