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困难残疾人补贴城乡统一
20.04.2017 08:1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从市民政局获悉,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860元之后,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实现城乡统一。从本月起,农村困难残疾人将享受到与城市同等的生活补贴标准。
根据日前本市下发的《关于统一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从4月1日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45元统一提高至255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至130元。除了生活补贴,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农村重度残疾人也可以领到与城市同等标准的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开始,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的受理、审核、经办、发放主体统一从残联调整到民政部门,因此,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持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出申请。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方式发放,通过指定金融机构转存到补贴对象的账户中,由补贴对象到指定金融机构自行领取。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0.04.2017 08:11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