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危险行为易被忽视 “不礼让斑马线”违法
天津北方网讯: 今年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昨天记者在本市一些干道、支路现场调查采访发现,市民对超速、超载、酒驾、闯红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危害性认知度较高,“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行为容易被忽视。
昨天8时许,记者来到大沽南路和中环线围堤道交口调查发现,此处的南楼五岔路口,需要多个相位的信号灯调控,灯时都很长,而且这里的信号灯只能调控机动车通行,并没有规划设置专门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信号灯。对此,管界交警解放南路大队表示,因为这个路口位于车流量很大的中环线上,是来往和平、河西等区域的交通要道,如果再给行人和非机动车单独设立信号灯和配时,压车排队的更多,继而降低整个区域车辆的通行效率,为了兼顾效率和安全,解放南路大队在每个路口多布置警力和交通协管员,不间断喊话引导,根据交通流量临时调整信号灯配时,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随后,记者在烟台道、保定道、新华路等主干道和支线道路走访发现,在没有信号灯调控、没有交警值守的路口,转弯机动车不主动避让直行的行人的情况更加多发。执勤交警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有鸣笛催促抢行或者行人、车辆同处斑马线内,且行人在机动车前方,则可认定为不礼让斑马线。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按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予以罚款和记分处罚。
10时许,记者又来到海光寺路口观察发现,行人大多数遵守信号灯过马路,然而从南京路右转南门外大街的车辆,普遍没有主动避让行人的意识,行人不得不等候右转车辆全部放行再过马路,由于路口较大,行人走到一半就变灯,不得不闯红灯跑到家乐福超市那边。为避免右转车抢道,有的行人只好提前涌上斑马线,让右转车辆从行人后方通行,这样一来,沿卫津路直行或长江道左转南门外大街的车辆又与行人发生“冲突”,引发路口混乱。
交管局秩序部门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今年本市查处千余起“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大约七成司机不知道这样是违法要挨罚。中心城区部分路况较复杂、交通流量大的路口,直行的行人、非机动车与转弯的机动车之间经常发生“冲突”。礼让斑马线是汽车文明、交通规则意识的体现。很多交通事故中,由于机动车没有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机动车一方往往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行人和非机动车一方容易造成人身伤亡的损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