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积极探索“消防安全社区”建设新模式
天津消防网讯 枣庄市以创建“消防安全社区”为抓手,积极推动社区消防管理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
政府主导推动。联合发文部署。公安、民政、住建、城管、供电5部门联合印发《全市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实施方案》。12月1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视频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牵头组建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公安、民政、卫计等部门派出分管负责人参与指导工作;各县(市、区)均成立相应机构,逐步形成“乡镇街道统筹负责,派出所、居委会等单位协作推进”的工作模式,确保各项举措落实。细化职责分工。市政府组织召开3次部门联席会议,制定出台《枣庄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细化任务目标,组织各级各部门采取“分批、划区、定责”的方式,对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工作指导。
明确建设要求。建好三支队伍。依托各社区居(村)委会,建立由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民警、保安员、网格员、居民代表等组成的社区消防安全组织,下设消防服务队、防火巡查队、义务消防队三支队伍,每月由辖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教育,实现社区消防力量全覆盖。完善三级职责。落实社区日常消防工作制度,完善公安派出所履行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职责、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职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社区消防管理工作职责等5项责任制度,有力强化保障措施。明确五项规定。明确将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纳入消防监督管理范围;明确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包含消防设施维修、更新、改造资金;明确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要纳入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明确房屋(物业)管理部门在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评价时要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纳入其资质评价内容;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应符合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配备标准。
坚持标本兼治。高压排查隐患。为遏制“小火亡人”火灾发生,消防支队及各大队联合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开展检查,为1099个社区逐一建立隐患台账,实行“每周社区自查、每月街道互查、每季全区普查、不定期暗访督查”。发动全民参与。印制发放20余万份《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手册》和《枣庄消防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参与创建活动;组织对6000余名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人员和社区网格员开展经常性指导培训,使其基本具备“会检查、会扑救、会疏散、会宣传”的能力。严格考评奖惩。市政府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市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开展督查,定期在市政府网站通报工作进展,并对工作态度积极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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