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

02.09.2015  23:20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在南宁召开全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区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看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经自治区党委同意,自治区纪委决定从今年9月到明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抓住当前基层违纪违法、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通过全面排查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重点案件,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着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教育警示一批干部,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竖起耳朵听民声,瞪大眼睛找问题,尤其对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农村集体“三资”,涉农专项资金,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问题线索,要紧紧咬住不放,做到不解决问题决不收兵。要全面排查线索,坚决查处典型问题。认真开展问题线索大清理、大起底、大排查,重点排查2013年以来各类信访举报及监督检查、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以及在巡视巡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市、县、乡镇纪委要把审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坚持以“零容忍”态度进行查处。特别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行为,以及小官大贪等问题线索,要从严从快查处,争取年内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

加大问责力度,持续形成震慑力。对工作不力、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出现严重顶风违纪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利用新闻网络、内部通报、专题通报等形式,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和案例,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要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监管漏洞。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督促各职能部门深入排查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环节,有针对性地修订和完善制度。要不断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机制,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村务公开,防止暗箱操作,不断提高民生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深入宣传,使专项工作声势和要求进村入户,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要组织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民政、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要严格督查考核,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目标一并考核,确保专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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