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计划出台标准 将构建分级分类急诊诊疗体系
天津北方网讯: 记者从本市卫计委召开的2015年天津市急救体系建设推动会上获悉,本市将出台全市统一的急诊预检分诊标准,构建全市分级分类急诊诊疗体系。据介绍,从2015年至2017年,本市还将规划实施院前医疗急救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标准,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急诊病人将根据病情分级,排序确定就诊及处置的优先次序,分流病人,充分优化诊疗流程。
据介绍,由于大部分急诊资源被非急需治疗病人占用,使三级医院出现急诊患者住院难。为此,本市正在按照国家急诊病人病情分级指导原则,筛选用于急诊分诊的生理指标,制定本市急诊患者病情分级标准,并制定各层级医院的急诊患者转院、会诊流程。大体上来说,将把医疗机构急诊科从功能结构上分为红、黄、绿“三区”,将病人的病情分为“四级”,从而提高急诊病人分诊准确率,保障急诊病人医疗安全。病人病情的四个级别分别是:一级濒危病人、二级危重病人、三级急症病人、四级非急症病人。急诊诊治三大区域中,红区即抢救监护区,适用于一级和二级病人处置;黄区即密切观察诊疗区,适用于三级病人,病人一旦出现病情恶化将被立即送入红区;绿区即四级病人诊疗区。
按照规划,至2015年底,本市将制定完成院前医疗急救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标准,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以心肌梗死规范化救治项目为试点,探索院前院中的医疗信息互通和衔接。推进急诊科建设和人力资源配备,关键科室和专业具备24小时急诊接诊能力,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至2016年底,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开展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建设。初步形成院前院中的衔接机制,尝试使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医疗信息互通效率和准确性,增强急诊科接诊能力。至2017年底,基本形成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进行常态管理模式,形成较为成熟的院前院中医疗服务对接模式,急诊科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