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与天津海警局共同举办“蓝海卫士”检察官海警办公室揭牌暨会签仪式,双方签署《关于加强检警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检警协作迈出实质性一步。市检察院检察长宫鸣、天津海警局局长孔祥军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三分院检察长侯智主持仪式。自然资源部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同志应邀参加。
宫鸣检察长指出,海洋是国家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党中央作出了一系列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部署。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依法维护和保障海上治安稳定是检警双方的重要职责。设立检察官海警办公室是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的一项扎实举措,对于深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海警机构执法规范化水平,服务天津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双方要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意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履职担当尽责,充分发挥平台机制作用,在海上刑事犯罪打击、海洋行政执法、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修复补偿等方面通力协作配合,为护航“六稳”“六保”落实,服务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有力法治“屏障”。
孔祥军局长表示,检察官海警办公室成立以及《意见》的共同签署,搭建了天津海域执法协作新平台,开启了检警协同新模式,天津海警局将以此为契机,积极主动作为、依法有效履职,严厉打击各类海上违法犯罪,与天津检察机关共同推进海上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天津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应有贡献。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在天津海警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作为派驻机构,负责互通工作情况,完善重大疑难案件衔接。此次会签的《关于加强检警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明确检警双方工作职责:要健全通报反馈机制,互通刑事侦查、行政执法、环境公益诉讼等核心数据及典型案例等,形成信息资源共享。要深化刑事案件沟通协商,发挥检察机关引导侦查作用,提升办案质效。要加强民事行政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协作配合,加大预防和依法惩治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力度,促进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要深入推进海上诉源治理,在依法严厉打击的前提下,加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共同促进海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要健全联合调研和督查工作机制,加强办案中信息反馈、制发法律文书等重大、敏感事项的沟通会商,开展联合专项检查,提高执法活动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