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审议通过《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天津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05.11.2016  03:35

  日前,市委政法委召开书记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赵飞指出,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他要求,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一定要开好局、起好步,努力争创一流,走在全国前列;要把好入口关,加强人民监督员考核培训;要把好程序关,确保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依规进行;要把好管理关,提高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水平;要把好责任关,确保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

  会上,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基智受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铁英委托,汇报了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情况,并对《实施方案》的起草情况作了说明。市司法局将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文件,加快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确保在年底前顺利完成此项改革任务,并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