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起底”检查区县纪委和派驻机构问题线索
近期,天津市纪委派出多个专项检查组深入全市16个区县纪委和40个市纪委派驻机构,集中检查区县纪委和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处置台账,通过问题线索“大起底”,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体现“四种形态”,以压力传导促进“两个责任”落实。
市纪委对检查方案严格保密,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市纪委主要领导同志带队检查一个区县纪委和一个派驻机构,其他单位由市纪委副书记、常委(副局长)带队“顶门”突击检查,掌握各单位问题线索处置的“自然状态”。
各检查组对照线索处置“五分法”规定,现场对账、逐件检查、防止遗漏,全部调取“大起底”后未处置问题线索,统一封存2013年以来了结类案卷6010件,并集中到市纪委组织力量审阅。
市纪委组成14个案卷审查组,抽调区县纪委和派驻机构人员交叉参与,集中地点、时间、人员,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对了结类案卷逐一审核把关,查找问题线索处置中的突出问题。
检查中发现,各单位存在台账不全、底数不清,“入账未办”、处置滞后、处置不当等问题,其中“实体”方面存在7类问题,“程序”方面存在10类问题,需要整改提升。
市纪委副书记以正式约谈形式逐一反馈检查情况,促进各区县纪委和派驻机构主动“认账”、规范“建账”、逐条“消账”。各区县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组长分别将“起底”和反馈情况向同级党委(党组)汇报,引起党委(党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有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要求集中力量整改问题,并与纪委(纪检组)共同分析“森林”状况、“树种”分布,对重点人和事按照“四种形态”提出处置要求。市纪委按照“1+1”模式,制定了一套标准化问题线索处置台账和一套纪律审查文书模版,为规范台账内容和“个案”材料提供“样本”。
通过强力整改提升,各单位共调整问题线索处置方式4538件,其中调整为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类分别为35件、2641件、192件。各单位负责人表示,专项检查揭出了“家丑”,消除了“感觉良好”,惊出了“一身冷汗”,一定把问题线索处置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到行动上。市纪委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基准,划分“存量”、“增量”,建立抽检、复查长效机制,不定期杀个“回马枪”,让监督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