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春华在检查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时强调 依法防治水污染 打好碧水保卫战

26.06.2019  16:43

  今年4月至6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带队实地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宁参加。

  日前,段春华带领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新开河调蓄池工程、金钟河北于堡自动监测站、东郊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迁建工程、市污水处理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在线监测平台等处实地察看,详细了解污水处理排放、在线监测水质、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情况,并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环保和水务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

  段春华在检查中说,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行动,也是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头戏”。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作为污染防治的治本之策,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生态,发挥法治威力,增强监督刚性,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咬合”。要坚持依法依规,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敢于较真碰硬,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落实真监督、真支持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各方面的法治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让守护清水绿岸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严格对照法律法规,采取自查与委托检查、面对面听取汇报与背对背收集意见、集中检查与随机暗访、查阅资料与法律知识问卷测试相结合等多种方式,重点检查了转变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落实政府法定职责、贯彻执行法律制度等情况。这次执法检查还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首次开展了京津联合视察调研,在创新监督方式、推进区域协同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