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怀远带队检查网络安全法和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决定实施情况
围绕大局认真履职 依法保障网络安全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8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和市委部署要求,推动法律有效实施,促进一流网络强市建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带队检查并讲话。
本次执法检查采取政府有关部门自查、委托各区人大常委会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分组检查与集中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制定配套规章文件、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治理网络违法有害信息、落实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等情况。
肖怀远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散襄军、崔津渡、张俊芳、杨福刚分别带队深入有关单位实地检查,详细了解工作情况。围绕加强枢纽设施和执法队伍建设,执法检查组察看了市公安局情报预警平台、联合作战指挥大厅、网安总队监控中心和网络安全通报中心;围绕网络舆情监控和新闻信息实时发布,察看了市网信办网络舆情研判中心、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实验室和应急指挥中心,以及我市全媒体融合平台──“津云”中央厨房;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察看了地铁华苑段综合控制中心、天津电信网防诈骗系统和中国联通天津分公司网管中心。执法检查人员听取了贯彻实施工作汇报,审阅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等10个部门的自查报告,充分肯定了我市依法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构筑网络安全屏障、加大执法处置力度等方面的成效,并就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网信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管控能力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肖怀远在执法检查中指出,互联网已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加强网络信息保护,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正确网络安全观,充分认识到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不断增强贯彻实施网络安全法律的紧迫性和自觉性。要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党的十九大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履行好首都政治“护城河”职责。要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网络安全。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保证“一法一决定”有效实施,为建设一流网络强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副市长何树山、阎庆民参加检查,并对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和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