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中期评估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18.01.2016  12:26

津残联〔2013〕118号

各区县残联,市残联各部室、直属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中期评估统计工作的通知》(残联厅〔2013〕28号)要求,现就天津市残联做好“十二五”中期评估统计上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任务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中期评估统计报表制度》为一次性统计调查,结合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重点业务制定,统计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二、报送、汇总审核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方式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中期评估统计报表制度》通过“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stats.cdpf.org.cn)完成报送。登录系统后点击“中期评估”选项即可。纸质报表不再单独印发,各区县残联可根据实际需要到系统首页进行电子表格的下载。

(二)报送时间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中期评估统计报表制度》报送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下午16:00前。

(三)汇总审核时间

市残联信息中心汇总时间:2013年6月14日。

各业务部室、直属单位审核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至6月18日。

(四)报送要求

  “十二五”中期评估统计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区县残联加强领导,及时做好工作布置和实施,各级业务部门与综合统计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审核有关数据,确保统计数字真实、准确、完整。

(五)注意事项

各区县残联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即可登录“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stats.cdpf.org.cn)进行填报,对于填报中发现的问题可在天津市残联系统统计及信息化工作培训会上与业务人员直接沟通确认。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苏媛媛、李晓晨

联系电话:23935612(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