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残疾人教育条例》:适龄适读学童送教上门
天津北方网讯: 身患残疾的孩子要想上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一旦上了学将改变他们今后的命运。昨日从市残联获悉,为了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对《残疾人教育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于今年5月份开始实施新《条例》。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强调保障教育机会平等、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加强对残疾人教育的支持保障。今后,残疾人入学难,有望因新《条例》的出台而减少乃至消除。
宜童自闭症研究服务中心是本市一家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其推出的融合教育已经让不少自闭症儿童顺利进入了小学。“所谓融合教育,是将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合为一体,孩子们先在中心进行训练,然后由老师带领进入幼儿园,通过‘正常而非隔离’的教育环境,让孩子们慢慢适应新环境。”宜童自闭症研究服务中心主任张原平介绍,经过融合教育,自闭症孩子是可以做到独立听讲、回答问题、表达意愿、同伙伴交往,具备独立入学的条件。
随着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实施,融合教育有了法规的支持和保障。根据新《条例》,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可以就近到普通学校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统筹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公平是对残疾人最大的尊重,而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一环。新《条例》提出,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申请入学,不得拒绝招收。同时,加强对残疾人教育的保障和支持:一是保障经费投入。残疾人教育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以按规定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教育。二是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残疾人教育教学、康复评估和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三是减免费用。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减免学费和其他费用,并优先给予补助。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条例》的修订,为残疾人教育事业提供了更加坚实有力的法制保障,市残联将尽快落实新《条例》,细化相关实施细则,让残疾人受教育无障碍。(北方网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