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滨高速车牌识别及北段票亭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海滨高速车牌识别及北段票亭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以津高速养护[2016]41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海滨高速公路收费路段全长70公里,全线共有桥梁22座,其中特大桥5座;分为北段和南段两个段落,其中北段里程长度34.4km(k0+000~k34+400),含主线站两个,匝道站一个;南段里程长度35.7km(k55+500~k91+200),含主线站两个,匝道站四个。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两个部分,南北段车牌识别设备改造和北段票亭改造的设计和施工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本项目的全部设备(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检验、交货等),收费、查询软件的改造、调试等,完成系统的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维护、操作/维护手册和竣工等文件的提供、培训、24个月缺陷责任期修复、检验工作,同时还负责进行完工测试和验收、交工测试和验收等工作。
2.3计划工期:9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行业(交通工程)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收费系统工程资质(原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原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新资质),具有一项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机电收费系统工程设计和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2)具备招标要求的资质等级。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4)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40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报名的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邮编:300000
电话:66298907
联系人:段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邮编: 300204
电话: 28236301
传真: 28223902
联系人:李岳峰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