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主凝聚人心力量 以法治护航改革发展
观全局、察大势,议大事、谋大计,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3月16日在北京胜利闭幕。这次大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各位代表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履职尽责、凝神聚力,再次将民主、团结、求实、奋进写在波澜壮阔的时代画卷上。大会成果丰硕、催人奋进,我们对此表示热烈祝贺!
会议充分肯定“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过去一年各国家机关的工作。代表们一致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彰显了矢志改革、锐意进取的使命担当,突出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民生情怀,是一个鼓舞士气、提振人心、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好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高”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慈善法和相关议案,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凝聚了广泛共识、汇集了磅礴力量。
开局重在引领,决胜贵在谋划。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十三五”规划纲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明确了经济社会发展宏伟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集中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共同愿望,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是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成功典范。以“十三五”规划纲要作为行动纲领,改革创新、奋发进取、攻坚克难,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大必将为开创治国理政新境界作出新的贡献。
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结构性改革、决胜全面小康,“十三五”时期,我们面临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任务越重,挑战越多,越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广集民智、广聚人心;越要更好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作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人大代表们重任在肩、责无旁贷。
人心齐则泰山移,法治兴则国昌盛。无论是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通过立法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还是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无论是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还是紧扣党中央提出的新发展理念、改革举措、法治要求,推动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推进结构性改革,推动“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实施,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始终肩负着光荣使命,承载着人民重托。坚持以民主凝聚人心力量,以法治护航改革发展,不管形势如何复杂多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将一路高歌,勇往直前。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健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机制和平台,拓宽和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永葆生机和活力,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凝聚不竭动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实干才能跟上时代步伐,奋进才能抓住历史机遇。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人大定将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作出新贡献、铸就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