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民政资金直接支付到给受益人 200余人受益

05.02.2016  15:26

  -从2016年1月起,以一季度“伤残军人伤残金”为发放试点,逐步推行社会化发放,资金由财政直接支付到受益人

  -民政资金是国家用于保障优抚群体、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基本生活的专项资金,在性质上属于老百姓的“救命钱”、“解难钱

  -滨海新区政府还陆续将农村危房资金及残疾人救助等资金纳入财政社会化发放范围

   天津北方网讯: 昨日记者从滨海新区财政局(金融服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民政资金的运行管理,方便民政救助对象申领,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同时防止贪污、挪用截留财政资金等现象发生,区财政与区民政局协同配合、多次研究,从2016年1月起,以一季度“伤残军人伤残金”为发放试点,逐步推行社会化发放,资金由财政直接支付到受益人。

  据了解,此次发放资金1495414元,受益人共233位,减少了资金层层拨付环节,大大提高了效率。民政资金是国家用于保障优抚群体、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基本生活的专项资金,在性质上属于老百姓的“救命钱”、“解难钱”。下一步,滨海新区政府还陆续将农村危房资金及残疾人救助等资金纳入财政社会化发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