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文明公约》 《天津市民行为守则》颁布实施
天津北方网讯: 日前,经市文明委审定批准同意,《天津市民文明公约》《天津市民行为守则》(以下简称《公约》、《守则》)颁布实施。
今年年初以来,为大力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反映广大市民意愿,推动“迎全运、做文明有礼天津人”活动广泛开展,市文明委决定对2008年颁布的《天津市民文明公约》《天津市民行为守则》进行修订,通过天津日报、今晚报、中老年时报、北方网等市主要媒体以及各区、各系统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向全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市文明办先后组织召开了专家学者、教育工作者、社区居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同层面市民代表参加的修订座谈会。广大市民对《公约》《守则》的修订热情支持,踊跃参与,围绕文明出行、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社会公德、网络文明等,积极建言献策,通过微博、微信、网站、论坛、电话、来信等形式,参与者达到40余万人次,征集到《公约》《守则》修订建议稿600余篇,网络留言5.5万余条。
本次修订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充分体现中央、市委对公民道德建设的新要求,认真总结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经验,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城市有益做法,在传承2008年《公约》《守则》合理内容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彰显时代精神,充分吸纳广大市民认可认同的新规范、新要求,增加了“不乱行乱停、不乱穿马路”,“不传谣信谣、盲听盲从”等方面的内容,拟定了《公约》《守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征求了各区、各系统、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后,经市文明委领导审定,决定颁布实施。《公约》《守则》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市文明委指出,颁布实施《公约》《守则》,是营造文明社会风尚、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城市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加快建设文明幸福的现代化天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举措,切实抓好《公约》《守则》的落实,进一步兴起“迎全运、做文明有礼天津人”活动的热潮。
市文明委号召,广大市民要发扬主人翁责任感,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日常做起,自觉践行市民文明公约,自觉遵守市民行为守则,争做文明市民,共建文明城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天津实施,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做贡献。(“津云”—北方网编辑李彤)
天津市民文明公约
(市文明委2017年5月24日颁布)
爱党爱国 敬业创新 遵规守法 明礼诚信
崇尚科学 重德修身 友善助人 和家睦邻
理性上网 文明出行 节俭环保 平和包容
天津市民行为守则
(市文明委2017年5月24日颁布)
讲礼貌 不粗言脏语、乱吐乱扔
爱家园 不私搭乱建、违规养宠
遵公德 不损坏公物、乱贴乱画
守秩序 不乱停乱放、乱穿马路
倡网德 不传谣信谣、盲听盲从
树新风 不铺张浪费、乱烧纸钱
重信誉 不欺诈作假、食言失信
育家风 不骄奢懒散、溺爱放纵